2017年12月28日上午,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6〕64号)精神,根據《南充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實施要求,南充市政府副市長朱華在市政府410會議室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南充鹽業監管體制改革職能職責移交工作相關事宜。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小慶,市經信委、市委編辦、市食藥監局和稽查處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聽取了市委編辦、市經信委、市食藥監局和稽查處關于移交工作進展的情況彙報。
會議要求加快推進建立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鹽業行業管
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鹽安全市場監管、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鹽業監管新體系,确保全市食鹽安全穩定供應。
會議明确了市經信委、市食藥監局和稽查處于12月28日正式進行移交,在12月31日前仍由稽查處承擔全市鹽業行業管理職能和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自2018年1月1日起,市經信委和市食藥監局按規定履職盡責。在鹽業執法編制、人員未到位期間,可采取借用人員等方式協助市經信委、市食藥監局開展鹽業監管工作,确保新舊體制平穩過渡、順利運行。
會議強調,市政府辦和市經信委要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參照省、市職能職責移交模式,按照規定時限完成移交工作,絕不能因職能職責移交出現鹽業監管工作斷檔、空檔。
會上,稽查處楊和平處長和市經信委石全華主任、市食藥監局李澤林局長分别簽訂了鹽業行業管理職能移交書、食鹽質量安全市場監管職能移交書。